联系我们

广东国聚报废车回收有限公司

电话:13267321888(微信同号)

邮箱:hroan@qq.com

地址:广东省东莞市石碣镇崇焕东路111号

东莞车辆报废回收,东莞小车报废处理中心
更新时间:2022-07-16
东莞车辆报废回收,东莞小车报废处理中心
东莞报废车回收,下线车回收,黄标车回收正规报废车手续。公司以“诚信、守信、公平公正、服务第1、客户第1 ”的经营理念,受到业内外的一致好评。公司专业收购各种国产、进口、二手轿车、报废车,本公司实力雄厚,有专业的二手车评估师,能够为你提供专业的咨询、评估、过户等相关业务,同时也为你的爱车提供合理的市场价格与销售途径,并能按照国家二手车政策执行,确保你的爱车出售后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。

东莞车辆报废处理,依据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: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,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,应当填写申请表,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和行驶证。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,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》。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、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和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》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,申请注销登记。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,审查提交的证明、凭证,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,出具注销证明。

  私人车辆报废所需材料包括车主身份证复印件1份(如有委托人办理需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),机动车行驶证原件,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,《机动车注册、转移、注销登记/转入申请表》;办理车辆报废须知,办理业务授权委托书(代办提供)。单位车辆报废所需材料为:营业执照(三证合一)复印件并盖上公章1份,机动车行驶证原件,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,《机动车注册、转移、注销登记/转入申请表》,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,办理业务授权委托书(盖公章),办理车辆报废须知(盖公章),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(复印件或照片),代领残值款委托书(盖公章)。

东莞家用小型轿车,无强制报废年限。家用的非运营的小、微型载客汽车,检验年限为:使用6年以内,两年检验一次;使用6年至15年,一年检验1次;使用15年以上,一年检验2次。如果检验合格可继续驾驶。 第21年起,每3个月检验1次。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;超过4年的,每年检验1次。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。

相关推荐